天津北方網訊:遭受家暴的女性往往受到精神和肉體雙重傷害。昨天是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我國首個《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已制定完成,並即將進入公開徵集意見階段。記者從天津市婦聯相關部門獲悉,今年前三季度,市婦聯受理家庭暴力案103件。從最新的天津婦女社會地位調查結果來看,九成女性滿意其家庭地位,絕大多數女性在家掌握“財權”。
數字
前三季度受理家庭暴力案103件
2014年前三季度,本市婦聯組織共接待來電、來信、來訪事項5625件,其中涉及婚姻家庭權益類2295件,家庭暴力案件有103件,佔婚姻家庭權益類的4.49%。市婦聯權益部負責人告訴記者,隨着近年來津城女性社會地位顯著提升,她們在遇到家庭暴力時,越來越注重爲自己維權。
案例
隨禮起爭執新婚10天便遭家暴
52歲的林女士經人介紹與58歲的韓某某相識並組成家庭。婚後僅10天,因隨禮問題發生爭執,男方打傷女方頭部及肩部。此後,因一些家庭瑣事,兩人多次發生激烈爭吵,男方對女方拳打腳踢,致使女方背部和頭部多次受傷,皮膚青紫淤血。幾日後,男方喝完酒推倒女方,搶走女方手包,拿走身份證、駕駛證、工資卡、醫保卡、鑰匙等,然後駕車離去。
林女士無奈只得報警,但因夫妻關係警方無法深層介入,她只得躲到朋友處避難。韓某某找不到林女士,到處張貼尋人啓事,三番五次到其單位肆意誹謗林女士生活作風不檢點等,給其身心造成極大傷害,林女士遂到街婦聯尋求幫助。街婦聯找到韓某某,指出家暴是錯誤行爲,韓某某承認事實,並請求街婦聯找到林女士跟他一同辦理協議離婚。
維權
受害者年齡分佈廣舉證不容易
“在我們接觸到的家暴案例中,受害者的年齡層面比較廣泛,從20多歲的年輕女性至70歲的年老女性都有。我們曾經接待過一位女性,丈夫拿着刀追着她砍。來婦聯求助的時候,她頭上還裹着紗布。”市婦聯權益部負責人告訴記者。
據瞭解,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因男性有習慣性家暴行爲,有的是因外遇等問題家庭生活不和諧造成家暴,施暴者中不乏高知男性。“我們接待過因家暴想離婚的女性,有時候,推一下、打一下,並不好舉證,因此想通過家暴舉證辦理離婚不太容易。”該負責人表示。
調查
九成天津女性滿意家庭地位
2013年最新的天津婦女社會地位調查顯示,津城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越來越高,90.9%的女性對自己的家庭地位比較滿意或很滿意,高於全國平均水平5.7個百分點。女性在買房、貸款、投資等家庭重大事務決策上,掌握了越來越多的話語權。
2000年 調查選項 2013年
88.6% 購買自己用的貴重物品 94.4%
70.1% 自己外出學習和工作 93.4%
93% 資助自己父母 95%
(“基本可以”或“完全可以”以女性意見爲主)
58.8% 家庭投資或打款 83.7%
60.6% 從事什麼生產經營 81%
(由夫妻共同商量及主要由妻子決定)
73.4% 買房/蓋房 84.8%
(妻子參與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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