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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安光輝 提問時間: 2014-10-30 0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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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租客欠房租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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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在西青大寺鎮龍順園有一單元,今年四月份出租給一個叫喬亞文的介紹工作的中介。簽了一個租房協議,到現在欠三月房費不給,打電話叫我29號去拿,我下午過去一看,人去樓空,打他電話不接,於是我報110,警察說讓找法院,我想問我找哪個部門及負責人才能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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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張東昇 回覆時間:2014-11-03 11:38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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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宋安輝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您只需要寫好訴狀帶好合同及相關證據去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立案大廳立案即可。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本誠律師事務所 張東昇律師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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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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