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3年10月19日,在天津市武清區開發區創業總部基地工作,到2014年3月份公司倒閉,工作期間,只發過1次工資,期間未簽訂勞動協議,後聽說公司法人去世,聯繫之前給發工資的領導,總是不肯補齊,一直拖着,期間到是給過300,200的,但是後來就乾脆脫着了(有短信記錄爲證),如今再聯繫以前領導,總是電話不接,短信不回的,但是總能看到他在微信朋友圈發消息,真是氣人,請問我還能要到工資嗎?(聽說這個公司是局裏書記參與成立的),我該如何要回工資呢
依據工商註冊信息,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