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工作5年,與公司簽訂長期勞動合同,近期公司以組織架構調整爲由,將我和我所在部門合併入其他部門,我不服從此安排,想要調動至其他部門,領導不同意,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公司辭退我,是否需要支付我賠償金,要支付多少
要看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崗位,如果單位單方提出解除合同,應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爲解除前12個月平均工資,工齡一年一個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