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正值開學之初,昨天上午,本市寶坻區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校園意外傷害案件。
陳濤、李輝與趙凱(均系化名)均爲本市寶坻區某小學學生。今年7歲的陳濤訴稱,今年5月26日17時許,他在學校上活動課期間不慎被正在操場活動的高年級學生李輝和趙凱撞倒,造成自己受傷。後經在操場上的其他同學到教師辦公室求救,教師通知了陳濤家長,後家長將陳濤送往醫院救治,經診斷傷情爲左側股骨骨折。6月9日,陳濤傷情好轉後出院。陳濤父親提出,孩子受傷後,李輝與趙凱及其家長均未向其支付過任何費用,其行爲侵害了陳濤的合法權益,爲此,將李輝、趙凱及二人家長和學校告上法庭,索賠醫療費、護理費、就醫交通費等共計2.9萬餘元,陳濤的繼續治療費、二次手術及傷殘補償費用待實際發生及評殘後另行起訴。
昨天9:40,庭審開始。被告李輝及其父親表示同意原告的訴求,賠償具體數額聽從法院判決。被告趙凱及其父親辯稱,學校的監控錄像顯示,事發時李輝和趙凱正在操場上玩耍,陳濤奔跑經過兩人時,恰好李輝倒下砸到了陳濤身上,所以陳濤受傷不是趙凱所致,不同意原告訴求。被告學校方則提出,事發時已過17時,學校已經下課,所以不同意原告訴求。
經過質證、辯論、最後陳述等程序後,法官於11時宣佈休庭。法官表示,若三方無調解意願,將擇日宣判。
法官提示
結合這起案件,本案主審法官表示,校園意外傷害案件時有發生,學生們尚未成年,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控能力差,家長和學校應當在教育中多涉及一些防止意外傷害的知識和提示,比如課間活動期間不要追跑打鬥、惡作劇,走路注意避讓,攜帶工具時注意別誤傷他人等,讓孩子們儘早形成安全意識,預防損害的發生。而一旦損害發生,家長們也應相互理解和體諒,以寬容的態度來處理問題,避免矛盾的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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