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卓遠天澤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案件已經被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公司法人等負責人也要被判刑,由於之前不瞭解信息,沒有報案和進行受害人登記,現在判決出來以後還能得到賠償嗎?我現在應該怎麼做?
尊敬的郭先生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您這屬於受害人遺漏的問題,您可以拿着相應判決及自己的相關證據諮詢辦案的公安部門。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本誠律師事務所 張楠律師
2014年11與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