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富興御園位於下朱莊板塊,我於2013年簽訂購房合同,合同裏針對小區規劃部分中變電站的位置不在我購買6號樓前方,但是在開發商實際建設小區過程中,將變電站建在了6號樓的正前方,我在14年8月份經過和開發商多次溝通,要求將變電站移走,開發商拿出了他們2012年的規劃圖 ,並說現在建設的位置和規劃圖沒有任何問題,但是和我所籤合同裏規劃圖完全不同,開發商說和我們籤合同的規劃圖是2011年最初的,然而我們籤合同是2013年,開發商爲何不將最新的規劃圖放在我的合同裏,我覺得這是開發商在欺騙我,希望能得到您的幫助!
您好,以合同中的設計圖爲準,合同是由法律效力的,對雙方有約束力,可以起訴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