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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們在環渤海集美家居購買的沙發,很短時間就壞了,因爲有賣場電話直接聯繫的他們,修了一次。之後剛過一個月,同一個沙發另外一條腿又壞了。中間的雙人位還出現了問題,我們又聯繫了賣場答應更換。但遲遲沒有落實,我們直接找到商城。商城以我們沒有在他們銀臺交款而是直接在店內交款爲由拒絕解決。無奈之下我們撥打了12315。工商所的工作人員幫助約他們調解,他們商城的態度就像一箇中介,在我們和專賣店之間周旋,不願承擔責任。工商所給我們的答覆就是他們只負責幫助調解,另一方不配合不解決他們沒有辦法。作爲消費者我感到非常無助。我們從集美買了不止沙發一樣傢俱,還在別家購買了電視櫃,我家親戚也在別家買了沙發。可見在賣場交錢是普遍存在的現象,作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時候,售貨員讓我們在哪交我們就在哪交了,並無懷疑。我們購物衝的是集美的知名度,如果專賣店開在大街上我們沒聽說過,肯定不會買。我認爲他們作爲商家,招租掙租金,但是一出現問題就以沒在商場銀臺爲由拒絕解決,這樣的做法太不負責任。這樣的情況我們消費者可不可以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應該怎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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