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我是一位殘疾人,2003年我老婆的姐姐和我借了2000美元給他兒子出國用,至今沒還,2012年又和我借了2000元人民幣,也不還,而且現在還不認賬,我也沒有讓他寫借據,和欠條。我也非常無奈,我該咋辦。
尊敬的常增網民: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1.如果您對外借款沒有借據或欠條,您可以通過銀行轉賬證明、證人證言、電話錄音等其他證據證明借貸關係的存在。因此建議您先收集保留相關的證據。
2.若您私下無法通過協商跟借款人解決糾紛,您可在訴訟時效內通過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提起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您應提供充足的證據,證明借款人曾經向您借款的事實。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觀典律師事務所 劉蕊律師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