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說是我父親下崗比較早自己做點小生意,和原秦皇島啤酒廠出現的債務問題一直託到現在,大概有十幾年了一直未果,當地的法院還有地方政府都找過一直沒有音訊,每次我父親去那討要欠款,他們領導就和我們玩捉迷藏,不是出差了就是沒在公司,可是我們是老百姓又不是當地人,拖不起時間住宿,每次最多住個幾天就要返津!現在秦皇島啤酒廠已經不在了已經變成了住宅小區,難道說國企欠我們的欠款就這樣算了嗎?我們應當找誰去理論?希望通過張律師爲我們老百姓做主!請您在看到後儘快回覆!!!
儘快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