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想開具和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但是現在原單位已經沒有人辦公,老闆也找不到了,請問我找什麼部門可解決這個問題。(我是在試用期提出辭職的,沒有籤合同,但是單位給我上了兩個月保險,並把信息做到了網上,導致我現在沒辦法改爲失業狀態,嚴重影響我以後就業和上保險。)(社保局,勞動仲裁和勞動監察大隊說只能找原單位,可是我現在找不到原單位,能找到原單位我也不找他們了。)
希望貴司儘快幫助我解決問題
只能找原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