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農民工,老闆拖欠了幾個月的工錢了.最近因爲要用錢所以去向其追討.他不但不給錢,還說不想幹了就走人.並且揚言要扣減工資的百分之二十,扣減日期從進廠那天算起,就連他說給的百分之八十的部分也是要等他有錢了纔給,他還說不服去勞動局告他,他不怕.因爲沒有簽署勞動合同,所以實物證據不足,希望您能給一點好的建議.不勝感激
直接去法院起訴,要勞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