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年9月19日至12月26日在寶坻領秀城靈秀麗苑三期高層看夜。當時是家裏住房的包水電的老闆找的我。說一天120元。說項目部給開工資。幹到10幾天他又讓我給找了一個人跟我一起看。春節前把跟我一起看夜的工資給清了。給了我4000元。還差我8000元。2014年三月包水電老闆來家裏拉他的工具。(工具春節放我家了)去河南包工程了。他說6,7月回來給我剩下的。不回來叫我找項目部。最近打那老闆電話他也不接。找項目部也照不到管事的人。項目部的彩鋼房還在。還有後期維修的在這幹呢。請問我該怎樣能要到工資。他不接電話就是刻意躲着不給錢。我能報警嗎。
尊敬的楊廣增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您首先收集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的工資,再者您可以到當地的農民工辦公室及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固定好證據後,行政部門解決不了可以根據情況去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者法院起訴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本誠律師事務所 張東昇律師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