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和平法院刑庭受理了兩起利用“僞基站”破壞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據瞭解,這也是本市法院首次受理此類案件。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這兩起案件中,一起是被告人姜某在2013年11月間,購買了“僞基站”設備,並將該設備的使用方法傳授給同案犯劉某。今年2月,姜某多次指使劉某在本市和平區濱江道樂賓百貨商場附近使用該設備非法佔用中國移動通信公司頻率,爲姜某經營的公司發送廣告信息55萬餘條,造成50餘萬用戶通信中斷不滿一小時。
另一起是被告人張某在今年2月20日,先後於紅橋區大衚衕商業區、和平區小白樓商業區及南京路樂賓百貨商場附近等地區使用“僞基站”設備爲客戶向手機用戶發送商業廣告信息8萬餘條,造成7萬餘名用戶通信中斷不滿一小時。
據瞭解,這兩起案件是中宣部等九部委自今年2月至6月,在全國範圍內聯合組織打擊整治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僞基站”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以來我市首次受理的該類型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目前,這兩起案件正在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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