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持有人
藥販子
天津北方網訊:昨天,5名東北籍藥販子在天津鐵路運輸法院受審,首犯呂某是1名在天津街頭收藥的販子。檢方指控此案涉案價值達323萬餘元。
呂某現年49歲,昨天受審的包括他在內的5名被告人,都是70後,多爲呂某的親友。檢方指控,呂某從2010年12月23日至2013年6月3日,僱傭楊某(女)幫他在哈爾濱非法販藥。檢方認爲呂某夥同他人共同倒買倒賣藥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鑑於其是主犯,建議刑期八到九年。女被告人楊某涉案價值226萬餘元,鑑於其爲從犯,建議刑期六到七年。此案將在評議後擇期宣判。
-查獲證據
呂某通過中鐵快運從天津站發給楊某“藥品”“保健品”的託運單有181張之多。此外,檢方指控,呂某還將在津收到的藥品直接或間接出售給被告人趙某、陳某、李某等人。
-收藥種類
以治療心腦血管病、糖尿病、腎病爲主。
-出手方式
呂某通過中鐵快運從天津站將自己收到的藥品以藥品或保健品的名義託運到哈爾濱站。
楊某按其要求將這些藥品賣給哈爾濱的藥店及個人。
買家用銀行匯款的方式將藥款付給呂某。
拿着開藥單據,以證明是新藥
按五至七折出售
小藥店
按收購價加價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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