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陳暉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於2014年4月18日發佈的《2014年天津市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將小學生入學條件分爲以下三種:
(1)本市戶籍適齡兒童依據居民戶口簿(包括藍印戶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到所屬學區片學校登記入學。適齡兒童戶籍的戶主、合法固定居所的產權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須是適齡兒童的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2)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津入學,其父母須在入學前一年到居住證載明的居住地所屬區縣教育局指定的地方申請登記,並提交居住證、民戶口簿、在天津合法居所的證明、在天津的務工就業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
(3)華僑子女、港澳、臺灣和外籍人員子女在津入學,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員會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根據您的描述,您本人是天津戶口,但孩子是外地戶口,根據《2014年天津市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相關規定,確實不符合辦理入學的條件,建議您與市教委進行溝通。
感謝您的參與!
觀典律師事務所 李東光律師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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