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何女士網民: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1. 婚假屬法定假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婚假屬法定假,公司應保障您休婚假的權利。
2. 關於法律救濟途徑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1條規定,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和訴訟的受理範圍。
據此,建議您與公司就婚假事宜進行協商;若協商不成的,您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處理;若經投訴後,仍不能處理的,您可選擇向公司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觀典律師事務所 王明弟律師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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