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民朋友您好:
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如果您的前配偶同意辦理變更孩子撫養權協議的話,你們雙方應該簽訂變更孩子撫養權協議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的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可見,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後,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協議,而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及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准許。離婚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變更子女撫養協議,屬於協議離婚的應向辦理離婚登記機關備案,屬於法院訴訟離婚的,應向原審法院備案。在雙方的變更協議中應當寫明一方向另一方應當按月支付的孩子的撫養費,這一點應當同你的前配偶達成一致,以免日後發生 不必要的糾紛。
感謝您的參與。
謝謝。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王士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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