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從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市高院刑一庭日前正式成立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專業合議庭。該合議庭三名法官均爲長期從事刑事審判工作、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資深法官,其中審判長由女性法官擔任,一名合議庭成員擁有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資格。
據刑一庭副庭長董照南介紹,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專業合議庭的具體職責包括:第一,案件審理工作。受案範圍包括被告人實施被指控的犯罪時不滿十八週歲、人民法院立案時不滿二十週歲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實施被指控的犯罪時不滿十八週歲、人民法院立案時不滿二十週歲,並被指控爲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共同犯罪案件;被害人爲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第二,調研指導工作。指導全市法院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的審判工作,組織全市法院參與反拐專項治理工作;及時瞭解、研究、解決本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中發現的重大、疑難、複雜問題;負責全市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年度工作目標的制定及具體工作的部署、推動、檢查和總結;研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中的新問題、新制度;在涉及未成年人刑事審判相關工作上與上下級法院及相關單位、部門加強溝通協調,推動本市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工作。
未成年人合議庭審判長繳治民告訴記者,近年來,市高院大力推進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工作,先後與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團市委聯合制定了《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的實施細則》等一系列相關規定,規範未成年人刑事審判中的社會調查工作、心理干預工作、犯罪記錄封存工作。爲實現未成年被告人的無痕迴歸,本市對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記錄予以封存,也就是說,有關他們的犯罪記錄在檔案中查不到,從而減少這些未成年人重返社會的負擔。另外,法院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必須進行社會調查,查明他們的成長背景、家庭狀況等,並將此作爲量刑參考。目前,市高院未成年人合議庭正在研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審理、合適成年人蔘與刑事審判等問題,並準備與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團市委等相關單位共同研究,進一步規範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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