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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張華 提問時間: 2014-05-17 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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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補償金的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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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律師你好:
請問我在本單位工作因身體原因目前不能適應單位給我安排的工作,因此單位給我安排了其他的工位(但是勞動強度並沒有減少,大同小異),我幹不了,所以單位讓我簽署“經多次調整崗位,仍不能適應單位所有崗位”的單子,說簽完了可能單位能給個輕鬆的工位,不籤的話就只能幹那個我不能幹的活,我想問問律師,這個單子我應該籤嗎,是不是單位騙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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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張倩 回覆時間:2014-05-19 11:17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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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據您的描述,待籤內容真實,即使不籤也是事實。如果簽訂應當嚴格依據雙方約定的事實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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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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