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寶坻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工作 合同到期後,不再續簽離職 但是單位一直拖欠工資,今年3、4 月份工資仍未發放,及各類補償尚未發給卻要求我們簽了已發放的離職合同書 ,請問我們是否可以申請向政府起訴申請賠償
可以要回的,但是您與單位的關係是否確認爲勞動關係,不好講,建議先去勞動仲裁,如不受理,直接去法院起訴,按照勞務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