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針對一起校車內發生的傷害案,和平區檢察院專門發出了有針對性的檢察建議,爲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近期,和平區檢察院在辦理本市某校學生於某某故意傷害一案時,發現該校在日常管理方面存在諸多問題:首先,於某某故意傷害案發生在有隨行教師的校車上,可打架事件發生過程中隨行教師卻聲稱不知此事而沒有及時制止,未能履行監管責任;其次,有必要在校車內安裝監控設施,但該校校車無此設備,增加了本案證據的蒐集難度;案發後校方未能及時妥善協調處理,致使雙方當事人矛盾激化。
針對上述問題,和平區檢察院未檢科及時向該校發出了檢察建議,建議其對該案反映出來的問題充分重視,認真落實整改,強化教師責任意識,完善校車設備,做好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犯罪預防工作。此檢察建議發出後,該校專門召開會議認真落實整改,並在檢察建議回函中表示,今後將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記者王赫巖通訊員李晶邱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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