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二十五號我早上七點騎摩托車上班.當我由北向南騎駛到德生防水路口時.一輛廣本雅閣轎車從另一車道想拐進德生防水路口.因我沒來及躲避他和他相撞.時候我住進醫院.說是輕微腦震盪.住了半個月醫院.其中醫藥費家中墊付了5000元.現在回家休養.在住院期間交通事故組出了認定結果.車主是主要責任.我是次要責任.昨日與車主和他的保險公司協商車主只願意承擔醫藥費和誤工費2000元.我的誤工費不給.說是沒到成年人.今年我17週歲了.請問我應該得到誤工費的賠償嗎.另外在住院期間一直是媽媽護理我.她的誤工費應當怎樣計算呢.
請律師您幫幫我.
尊敬的譚力文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誤工費顧名思義,是因事故導致傷者本人誤工被單位扣發工資薪金的損失。如果您發生事故時有工作,且被工作單位實際扣發了工資薪金(需要有單位扣發工資的證明),就可以要求賠償誤工費損失。
至於您母親爲了護理你而請假,她被單位實際扣發的工資薪金(需要有單位扣發工資的證明)應當算作護理費,因爲她不是傷者而是護理人員。護理費也可以向對方索賠。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張文達律師
201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