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09年9月在津南區星耀五洲樓盤買了一套192平米別墅,至今不給我下房產證,通過溝通得知我房子所處地方旁邊有一個幼兒園,由於幼兒園土地出讓金性質問題,開發商欠土地出讓金,導致我房子的產權證不給辦理,我想尋求法律解決。
合同上有約定嗎,什麼時間辦理產權證?按照合同處理,可以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