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住戶私自關閉了自來水閥門,該住戶聲稱因爲二樓漏水響到他家所以關閉了自來水閥門,溝通之後該一樓住戶也不同意打開自來水閥門,造成我們其他住戶長時間家中無水。請問我們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話,應該起訴誰?以什麼原因起訴?是侵權嗎?能要求什麼賠償?或消除什麼損害?我們幾戶可以聯名起訴嗎?起訴狀如何寫?除了走法律程序,我們還有其他辦法嗎?盼儘快答覆給予我們幫助,萬分感謝!
尊敬的劉姓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之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故一旦進行民事訴訟,應起訴造成妨礙或損失的一樓業主,案由是相鄰用水糾紛,可要求一樓業主停止封閉自來水閥,恢復正常供水。如果確實導致樓上各戶有損失發生,還可要求賠償損失。可以作爲共同原告起訴。
鄰里之間,以和爲貴。建議您和鄰居先聯繫派出所或居委會調解解決最好,不行再到法院訴訟。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張文達律師
2014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