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新霞律師:
您好!首先感謝您對我所提問題的答覆,使我對一些法律問題有了進一步的認識。但就延期交房違約金的具體算法還是沒弄明白,請再給予指點。即:合同約定開發商延期交房“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0.100/0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我於2010年5月27日一次性付全款544463.00元,合同約定2010年9月30日前交房(延期共1260天)。那麼,開發商每日應支違約金爲544463.00*0.100/000=54.45元,共支付違約金爲54.45*1260=68607.00元。這樣計算正確麼?煩請程律師再給予詳細指教爲盼! 謝謝!
尊敬的管先生,您好! 您計算違約金的方法很正確。感謝您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