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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看到您對我房子漏水問題的回覆我很高興,你給了我很大的幫助。我還有一點問題就是我不知道我手裏的這些能算作證據嗎,能夠有力的要求賠償嗎?暖氣管道是鐵的從買房子到現在都有6年了,那時候管道就是舊的估計就是蓋樓之後就沒換過,那根壞管道已經被物業派來的維修人員換掉了,但它旁邊的那根卻沒有被換掉,可以證明:1.就是管道漏水2.漏水處在天花板處,又有旁邊管道組參考,應該是管道年久漏水。只是沒有在當時給管道拍照。我只有和樓上房主的電話溝通錄音,房主在裏面一再強調是主管道漏水不是人爲,還有就是及時向物業通知,物業卻耽擱了一天多沒過來維修,讓水一直漏。我還留有一部分與物業及其相關領導的電話錄音,裏面提及他們沒有及時維修及樓上房主不願承擔責任的理由,及他們避而不談賠償爲題只已在催交暖氣費用。這些能夠當作證據使用嗎?憑藉這些我能得到應有的賠償嗎?請您指點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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