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近6年,公司一直都是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繳納社會保險,並未按照本人實際工資繳納保險,這種情況我是否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公司補繳社保並給付6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單位拒絕後,再以此理由辭職,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