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小靈通已經一年多無法使用了,多次投訴,聯通均未給予解決。但每月照舊扣除用戶的月租費用。
尊敬的賈女士網民: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您與聯通公司之間達成的電信服務合同關係,聯通公司有提供電信通訊服務的法律義務。
《電信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電信用戶申告電信服務障礙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城鎮48小時、農村72小時內修復或者調通;不能按期修復或者調通的,應當及時通知電信用戶,並免收障礙期間的月租費用。但是,屬於電信終端設備的原因造成電信服務障礙的除外。據此,如果因爲聯通公司的原因導致您無法使用小靈通的,聯通公司無權收取月租費。
建議您及時與聯通公司溝通聯繫解決。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觀典律師事務所 厲永剛律師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