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師您好:
我是西青區中北鎮人,我是農業戶口,我老公是非農業戶口,結婚後因爲我們是兩半戶男方不接受我的戶口再加上我的無知我把戶口遷入了我們小區裏到現在已經十一年了,我雖然是農業戶口但這十一年裏從未享受過農民待遇,孩子這十一年裏也從沒領取過獨生子女費,計劃生育也從未有人過問,就連看病都很困難,沒有地方給擔負點,我也沒有正式工作,孩子一天天長大,家庭生活壓力越來越大,我請求您幫我解答一下戶口問題是否能遷回村裏或者遷到男方家落戶也行。我想問一下您雙方都是西青的女方農業結婚十年就可以把戶口遷到男方非農業家裏落戶中北鎮就可以這樣,楊柳青可以嗎?希望您能儘快給我答覆,感謝您了。
尊敬的李女士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天津市公安局戶口管理有關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市內同等地區之間的戶口遷移申請,應予受理: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2)申請在本市同等地區之間將戶口遷移至現住地;
(3)符合本市同等地區之間的戶口遷移政策規定;
(4)本市同等地區之間戶口遷移是指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和濱海新區之間的戶口遷移,二區三縣地區之間的戶口遷移。
根據前述規定,您想把戶口由小區戶口遷回村裏或者男方家是符合戶口遷移政策的,但鑑於戶口遷移的相關條件較多,建議您到辦理戶口遷移的公安行政大廳進行詳細諮詢或者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的參與!
觀典律師事務所 柏高原律師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