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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肖華 提問時間: 2014-02-13 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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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初五供暖維修暖氣泡水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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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2014年2月4日(大年初五)早上9點左右我家住河東區衛國道59號,由於暖氣有滴水現象給河東供暖維修打了電話,維修人員來維修時沒有仔細檢查關掉截門而是直接拆除管線造成暖氣跑水,暖氣中水呈噴射狀噴至天花板流下,裏外屋地板水均沒過腳踝。電腦、手機、電視名酒傢俱等損失很大4樓天花板牆面也全部陰水,後聯繫供熱站領導並未到場只是來了一個維修組長說自己主不了事要等初八領導上班,初八接到電話我們請假去解決問題至今對於解決方案沒有達成一致。請問如果一直沒有達成一致我們應怎麼樣做維權?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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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馬琳 回覆時間:2014-04-24 10:25 是否超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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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肖先生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您的權益能否得到支持取決於您有沒有維修人員侵權的證據。所以建議您將與供熱站交涉的通話錄音,固定證據後訴諸法律。但提示您,如果訴諸法律肯定會對損害財產價值進行鑑定,週期可能會較長。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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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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