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系2013年超生兒,已上完戶口,楊伍莊村委會以超生爲名,扣除我孩子口糧錢,以後不享受村民待遇,亦云我夫妻二人也可能不享受村民待遇,請幫幫我吧。
尊敬的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如果您的孩子已經上完戶口,說明他已經屬於你們村集體成員,享有你們村集體成員應有的權利。您可以向鎮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您的情況,以維護您孩子的合法權益。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華盛理律師事務所 胡明 律師
201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