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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m 提問時間: 2014-02-01 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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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楊伍莊村委會扣除我孩子口糧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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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孩子系2013年超生兒,已上完戶口,楊伍莊村委會以超生爲名,扣除我孩子口糧錢,以後不享受村民待遇,亦云我夫妻二人也可能不享受村民待遇,請幫幫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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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胡明 回覆時間:2014-02-07 11:30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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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如果您的孩子已經上完戶口,說明他已經屬於你們村集體成員,享有你們村集體成員應有的權利。您可以向鎮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您的情況,以維護您孩子的合法權益。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華盛理律師事務所 胡明 律師
201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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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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