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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師,你好!
目前宜天花園地下車位在售,只售不租,售價22萬到25萬不等。
關於產權、售價:銷售人員說開發商有負一層停車位的產權,沒有負二層的,簽訂的是“地下車位有償使用合同,規定車位使用權有效期是二十年,到期後可繼續使用到2046年6月24日(土地證的到期日),在此期間轉讓車位時要求只能簽訂到此日期。那麼開發商若有車位產權爲何購買人不能有產權?銷售車位需要銷售許可證嗎?車位價格是否需要經過工商部門的審查?合同期滿後,購買人需要怎麼做才能繼續使用或出讓所購車位是否也該有約定?
關於車位數量:買房時,開發商說車位比是1:0.8,共有1176戶,那就應有940.8個車位,而實際的車位數量嚴重不足;銷售人員一直說不知道共有多少車位,車位擺圖畫的很清楚,車位配比與開發商承諾的嚴重不符,我們業主該如何維權?
關於私下佔有的問題:地下一層的30多個車位,在車位銷售擺圖上沒有畫出來,銷售人員說是內部高層留下的,不出售,負二層人防工程區域改造的車位,不租不售,不知是否爲高層保留。開發商私下保留車位合法嗎,若佔有車位的高層不是本小區的業主,我們如何維權?
希望關於宜天花園車位的配比、出售、價格、私自佔用等的合法性以及2046年6月24日以後車位的使用和轉讓問題,給出答覆,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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