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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覃銀媛 提問時間: 2014-01-02 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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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婚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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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本人2003年結婚、2004年懷孕7個月早產。2010年腦部做一次手術。從2010年做手術出院後,老公新年回來看望1次,後回來1-2次。再也沒回來看過啦!電話越來越少。到2012年年底通了一次電話,再也聯繫不上,他從來也不主動給本人打電話。相當於2010年到現在沒管過生活費醫藥費。現在要離婚也離不了。他也不回家,家裏就一個哥他也不回去,家裏的一些親人都說幾年沒回老家啦!我從手術出院後一直在孃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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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崔春華 回覆時間:2014-03-04 11:09 是否超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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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您好:
針對您的提問答覆如下,供參考:
如您所述的情況,您的丈夫離開你們的居住地已超過一年,您可以向您的戶籍地或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經常居住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你們離婚並就財產分配等問題一併作出審判。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法政牛津律師事務所 崔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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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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