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翻班人員 每天上班8點30到20點30 每天結算時間是11.5小時 加班費是1.5倍 上班時間是做兩休兩 這樣我可以告公司嗎 1 是否剋扣我上班時間 2 加班費結算是否是1.5倍?還是2倍?? 官司能打嗎?
工作時間可以執行綜合計算,摺合每天8小時即可,延時加班就是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