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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邰晨虎 提問時間: 2013-12-28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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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關於用人單位不發防暑降溫費,煤火費,加班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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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您好,我想麻煩問您一下,我原先在本市一家廣告公司上班,上班兩年,單位未給我本人發放,防暑降溫費,煤火費,加班費等費用,請問,一下,如果我想讓用人單位賠償我這筆費用,需要怎樣一個流程,我需要準備什麼材料進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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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趙越 回覆時間:2014-01-07 09:40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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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民您好,現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如果您想申請仲裁,最重要的是要準備證據,防暑降溫費和取暖補貼證據比較容易,但加班費如果你要主張需要你提供證據。然後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在那填寫申請書就行了。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本誠律師事務所 趙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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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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