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的公司的老闆跑了,欠了好兩個月的工資,還有好幾個月的保險,到目前爲止找不到人,也沒有給他們辦理退工手續,現在造成無法再就業,去了勞動局說他們解決不了,請問現在我們怎麼辦呢
那個公司再工商局註冊了嗎?如果有註冊就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承擔責任,仲裁不受理的話,再去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