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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通過天業成人力資源介紹進入開發區十三大街康師傅制面廠做搬運工,自3013年11月19日晚20點上第一個班(12小時一班)至2013年12月9日共計工作了14個班,12月7日凌晨3點多在精料廠我們三人跟一名老手發生了爭執,我們三人找班長說明原委後被安排在制面廠搬方便麪直到下班,那名老手氣不過就回家了,兩天後即9日早晨班長拿了一張罰款單讓我簽字說我們四人在12月7日早退罰款10000元,並告訴我說那兩個新來的走了不幹了,你要不簽字也不用幹了,我沒有籤只有被他們辭退,我給班長打電話要工資班長說不簽字領不了工資,無奈之下我報了警,在派出所裏警察跟我說這事應該歸勞動局管我們儘量跟你聯繫一下他們,四個小時後來了一個負責人,我說明原因後該負責人對我說他不知情回去落實一下再回復我,五天後再給他們打電話他們說給我600元其餘的扣除做罰款,在天業成籤的協議是每月基本工資是2700元外加600元飯補,計件多勞多得,裝車方便麪0.01元一箱、水及飲料1.5元一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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