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部2013新款轎車,今年8月份右前側車門發生磕碰,在專營店維修,4s店未加勘察車輛,就要求必須更換整個車門、翼子板等相關部件,而且需要報單方事故,才能報保險公司維修。時至今日已經12月份,我的車已經被4s店反覆修理四五次,其維修結果就是:車門安裝凹陷,車漆變成土黃色(本車爲白色車),漆面遍佈麻點。現在車已經在4s店擱置4個月之久,但4s店負責人依舊拖着不給解決,只說繼續維修,並堂而皇之地說結果仍然是目前的維修狀態!現情況是在區消協協商解決,但依舊沒有結果。請問律師,4s店給我車輛更換新零件帶來的損壞,車被長期閒置、風吹雨澆帶來的汽車機器零件和車身表面的損壞,我該如何維權。如果走法律程序,應以何種訴由起訴,我有義務承擔舉證責任,提供相關證據(例如給車輛做鑑定)嗎?最終能得到哪些合法賠償。深深感謝您!
尊敬的網友您好:
對於未能及時解答您的提問向您致以誠摯的歉意,以下是針對您的提問所做答覆,供您參考:
首先,您的車輛在出現事故時是否有報警記錄或者報保險公司的記錄?您的車輛在交到該4S店時是否有相關交接手續,是否有關於維修期間的約定?您覈對一下手中掌握的書面材料中哪些是關於維修時間以及維修事項的。如果都沒有請與4S店進行協商,對協商過程保留證據。如果提起訴訟的話,需提供證據證明車在該店擱置期間車沒有妥善保管遭受了怎樣的損失以及延期完工對您的使用造成了怎樣具體的影響。總之您目前舉證比較困難,建議您儘快收集證據(可錄音錄像),並在掌握一定證據後協調消協與該店進行協商處理,協商過程也可取證,爲訴訟做準備,但不到不得已不建議訴訟。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法政牛津律師事務所 崔春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