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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賈瑩瑩 提問時間: 2013-12-02 1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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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哥哥僞造簽字過戶公產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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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愛人的哥哥僞造我愛人的簽字,將公公名下的公產房過戶到哥哥名下,公公簽字同意過戶給哥哥,可是我愛人的戶口與公公在一個戶口本上,根據相關規定,一定要同戶籍人簽字後方可辦理,我已拿到哥哥在津房置換僞造簽字的證據了。現在已經過戶成功,我們怎麼才能如何維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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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韓士隊 回覆時間:2014-03-05 09:04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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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賈瑩瑩:
您好!
根據您所闡述的事實情況,建議您愛人在得知合法權益被侵害2年內向公產房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暫時沒有其他救濟辦法。
希望您的愛人能順利解決該公產房承租糾紛。
天津華盛理律師事務所
陳睿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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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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