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人,家也在天津,在2013年4月1日早,趁孩子上班、(我在北京補差工作)家中無人,妻子把家中所有的財產、傢俱及證件,全部搬走,只給孩子留了一個單人牀,我孩子下班回家才知道,過後孩子撥打110報警,天津西青區中北鎮派出所民警來後查了小區的監控,由於是新的小區,監控攝像一點也不清楚,民警只是說這是家庭糾紛,我先後去派出所7、8次,我有妻子的退休金儲蓄本號,身份證號、民警說這是家庭糾紛,立不了案,不給查!妻子失蹤8個月是死,是活也不清楚,我今年61歲、妻子57歲,事前我和妻子並沒有糾紛(孩子可以證明),我現在上有97歲患病老母親(在養老院),下有29歲兒子沒成家,僅有的一套房子,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2010年12月被妻子賣了,現租住在西青區,我精神都快崩潰了,一輩子的心血都沒了,請您給我指出一條明路吧!救救我們吧!
武鐵銘網友您好:
根據您的諮詢答覆如下
首先您報警是正確的,可以初步證明女方有婚內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事實;
其次,建議您去派出所對女方失蹤的事情進行備案;
如果您想單純解除婚姻關係,您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如果您想追回女方拿走的財產還需要和派出所協商。
感謝您的諮詢!
天津華盛理律師事務所 趙文帥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