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們好!
我是本市河北區君臨天下的業主,這兩天我們這邊的開發商以給電梯間安裝空調爲由,在樓裏22層的公共通道中,放了三臺空調外機。我們已多次找物業反映,堅決反對這種做法,也在開發商安裝時(物業不作爲的情況下)報警,但是均無人制止,現在這三臺外機已經按到室內了。請問我們該怎麼辦,我們樓目前沒有業主委員會,有權起訴嗎?
尊敬的史傑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公共通道屬於建築物的共有部分,根據《物權法》第七十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如您所述,如果開發商在公共通道安裝空調外機未經業主同意,其侵佔通道的行爲構成對業主共有權的侵犯。
《物權法》第八十三條規定,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爲,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小區業主有權提起訴訟。
建議你們先和開發商進行充分的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採取合法的途徑維護自身的權益。
感謝您的參與。
觀典律師事務所 厲永剛律師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