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永剛律師:您好!
我是您4.26.在北方網《律師幫辦》欄目中,回覆“任維鋒網民”問題(小區內畫個方塊砸個地鎖就收費)的河東神州花園小區20樓2門202室居民李朝中。
對您的回覆,我再表達如下看法:
一、您很專業。您是在我諮詢“中律網”等三個網站中,回答的最好、最專業意見的一位律師。我更多地認爲是您的專業態度和業務水準。是您爲“市律協”、“觀典所”和“北方網”掙足了面子。
二、您引用了三部法規(物權法、天津物業條例與最高法一個司法解釋)。顯出了業務水準嫺熟。令我十分欽佩。特別是最高院那個“解釋”,幾乎就像針對本諮詢。
三、是有紀律或規則約束麼,您迴避了我要打這個官司,委託上訴之請求。故。特在此再次正式請求,委託您或由您指定的律師,擔綱訴訟極其訴訟一路下來的所有法律賦予當事人的所有權益和程序。
四、關於費用,我建議爲“風險代理”,勝敗我都不取費用。標的共計1350元。(均有收據)。或您認爲的其它恰當的收費方式,都行。
我十分贊同您的意見。想以本案促進本小區“業委會”的成立進程。即使敗訴。
五、本案地位和影響力,我認爲遠遠超出貨幣收益。特別是在公民權利普遍的遭受侵犯(含公權侵犯、法人侵犯與自然人侵犯)越來越遇到公民覺醒當下,意義十分深遠和重大。不僅具有地方、行業意義,更對全局提供判例價值。值得火中取粟。不知您,是否贊同。
以上意見,希望您給我一個認真而非敷衍回覆,我等待着。
致:
崇高敬意!
李朝中
2013-5-3於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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