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東麗區某大學的學生,戶口是學校集體戶口。09年大三在讀時從學校休學參軍,11年11月退伍,12年2月復學,同時又恢復了學校的集體戶口,正常於明年畢業。自退伍以後,在東麗區民政局無法正常領取家屬優待金,具體情況是這樣的: 東麗民政局要求先在戶口原籍地區民政部門領取家屬優待金,然後出具證明,在東麗民政局補發差額。可是回家後,當地民政局以當兵時未在原籍登記爲由,拒絕發放家屬優待金。 因此,一方不給,另一方不補,現在家屬優待金的問題無法解決,請問,我和我的家人是不是就不能享受應有的退役士兵的待遇了呢?
尊敬的李鴻飛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如果東麗民政局拒絕支付家屬優待金,您可以向東麗區政府或者天津市民政局申請行政複議,亦可向東麗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 隗宙律師
2012年11月27日
【民生詞典】退役士兵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