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來自遼寧的外地打工者。從去年的七月到十二月一直在寧河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辦公樓的施工現場(開發區玖龍紙業附近)做水電工。工程的甲方是寧河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施工承包方是邯鄲三建。當時的項目經理叫嶽朝明。我是跟着我們的水電班長到這工地的,我們上邊還有一個二包,名叫劉文強。我的工資是從班長手裏領的,定的是每月三千,現在還差我工錢是13250元。現在我向班長要這一萬多元錢,他說上邊(指甲方)沒給結,他也拿不出來。找姓劉的我們又聯繫不上。今年半年都已經過去了,現在辦公樓的十二層主體和地面二層地下一層的檢驗所主體都已經竣工,可我們還拿不到去年的工錢。實在沒有辦法,請您幫幫忙,給支支招兒。
尊敬的董權網民: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勞動者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如果工資被拖欠了,可以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也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去申請仲裁或起訴。
另,國家和相關部門還是較關注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問題,您可以藉助政府和法律的力量合理維權。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 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