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我們小區物業暖氣破裂將我家房屋淹了!水深達20釐米左右,物業在保險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公司一直沒有具體行動,前幾天保險公司說最多給我家賠償2萬元,可是我家損失裝修公司估算要4.5萬(屋內傢俱、地板、牀等),保險公司不讓我們裝修也不給我們裝修,我們應該怎麼辦?我們不想要錢只想他們給恢復或者裝修。
如起訴:因我家裝修時沒有發票(2006年裝修的新房,我們一直在外地工作,只有每年春節回去一個月,所以房屋基本和新的一樣,物業瞭解情況),這樣怎麼辦?
尊敬的苗佳才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您提供的信息,您首先應確定侵權人,同時保管好相關證據。您所謂的“小區物業暖氣破裂”的表述並未指出哪一方是侵權人。因此您首先需要確定哪一方是侵權人。此外,您應該保存好財產受損的證據,如合同、發票、收據等。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因侵權人的侵權行爲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權人應負賠償義務。確定了侵權人後,您可以向侵權人主張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感謝您的參與!
觀典律師事務所 王明弟 律師
201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