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跟我媳婦三月十幾號到天津靜海縣來打工,經過熟人介紹進入天津康隆車業打工(天津市靜海縣北開發區振興道2號)當時聽熟人說裏面可以做焊工我進去了過後報了焊工,工廠負責人說讓我先適應幾個月在說,在適應的過程中我經過了解焊工就是使用氬氟焊,在我實習一個多個月以後,也就是五一假期過後,五月二號,工廠負責人叫我開始使用氬氟焊,在我開始使用的時候工廠負責人給我說說了氬氟焊工作崗位的情況第一:要扣去兩千塊錢的(學習費),分10個月扣除,每個月兩百,第二:焊工記日工工資爲60元錢一天(普工計日工工資男54女50)。就說了這兩點也沒說簽訂什麼合同,我從五月二號開始到焊工工作崗位開始工作直道五月五號(工作三天時間),後因工廠工作需要把我調配到普工工作崗位工作一直工作到5月18號,在5月5號,到5月18號在普工工作崗位工作期間,我在網上查閱到一些關於氬氟焊的資料,瞭解到氬氟焊對人體是有一定的危害的,(應爲之前工廠並沒有告知氬氟焊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因考慮到身體健康的原因,我就在5月18號現公司申請不學氬氟焊在我申請不使用氬氟焊之前也就是5月2號到5月18號左右,根據我工廠的每日工資清單上面可以看出我的計日工工資爲60元每天(焊工工資)(當我申請不在使用氬氟焊之後,工廠相關負責人就吧我的工資給我調整到普工工資54元每天包括我之前使用氬氟焊的工資60元每天也給我改成54元每天)相當於我從頭到尾並沒有拿到過焊工的工資,當是我也沒有說什麼但是到了六月十七號的時候我跟我媳婦想換一個工作就申請辭職,在我們申請辭職的時候工廠也要批准我們,但是工廠竟然提出一個相當無理的要求就是說要扣除我使用氬氟焊的兩千塊錢,當時我們是相當的無語,就請了幾天的假,後來到了6月26號的時候我們去哪我們五月份工資的時候,工廠負責人竟然還是執意要扣除我的那兩千塊錢,當時我們找他說理他給出的理由竟然是說我對工廠造成了損失,一定要扣去我的兩千塊錢(工廠扣除我幾百錢我還理解),而且還用及其卑鄙的手段讓我們簽下了不成理得工資條,應爲五月份我的工資是兩千四百多,我媳婦的額工資跟我的差不了多少,我的工資跟我媳婦的工資加在一起時四千九百多,工廠黑心的負責人竟然把我媳婦的工資單和我的工資單給弄到一起,他要扣除我的兩千塊錢,只給我們發兩千九百多,還要叫我們簽字不簽字就不給我們發放拿兩千九百多塊錢的工資,所以我們只能無奈何的簽字,請問工廠這樣做對嗎?我有該怎麼辦?
工廠這麼做不是在坑人嗎?
疑問:
第一:工作期間有沒有給我拿焊工的工資爲什麼要扣我的兩千塊錢。
第二:說是使用三天其實還不到三天,這三天時間我還乾乾過活,我就給你們損失了兩千塊錢哪是啥子寶貝按
第三:使用學習時期並沒有說使用三天也要扣兩千塊錢。
我們務工者的錢就應該這樣被剝削嗎?我們也是人我們要生活!
鄙人爲了生存現在在一個工廠上班,上班手機不能開機,但是隻要我手機一開機看到你麼的電話務必第一時間跟您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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