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表人:
戴小剛
提問時間:
2012-08-06 22:23
|
|
|
標題:被騙進傳銷 |
|
|
|
內容:
如果被朋友騙進傳銷之後,在裏面通訊工具被沒收,被限制自由,無法聯繫親朋好友的情況下。在傳銷組織裏面我把人誤傷或者致人死亡,我想請問我這樣算不算犯法,算的話,我會被判處什麼刑法?
|
|
|
|
|
|
|
|
|
回覆部門:
損害賠償
回覆時間:
2012-08-07 17:05
是否超時:
否
|
|
|
尊敬的戴小剛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他人的人身權利受到我國法律的保護,因此隨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您並非出於正當防衛的原因致他人傷害或死亡的,應該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具體到罪名、刑罰的類型和期限,人民法院將結合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感謝您的參與!
觀典律師事務所 王明弟 律師
2012年8月7日
|
|
|
|
【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