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辰區紅荔花園的業主,房屋在今年的6月21日交房,交房時房屋內設施完好,後來因爲天津多次暴雨,小區周邊嚴重積水,就沒辦法進入小區,就前幾天水退下去一些,我們到房子裏看發現玻璃爆裂!
房屋本身安裝的爲雙層真空鋼化玻璃窗戶,現在只是外層爆裂,所以基本可以排除人爲敲打損壞的問題。我們找到物業,物業說現在還沒有交接房屋維修的事宜,叫我們找開發商。開發商說驗房時是完好的,發生爆裂不歸他們負責!
我查過相關資料,房屋窗戶等附件保修時間爲一年,不知道我們這種情況是否在保修範圍內?
如果開發商不負責維修 如何採集資料進行維權?
[附件1]
尊敬的張曉晨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相關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等,請您確定是否在保修期內,如果在保修期內,且不屬於不可抗力和第三人造成的,則開發商應履行保修義務。
感謝您的參與!
觀典律師事務所 柏高原律師
201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