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通過武清一家中介,我購買了一處房產,先在因對方不能更名,1、不能對此處房產進行買賣,請問我是否能退還中介費。
2、在當時看中房子時,我們在中介簽署了一份《房屋買賣協議》,此協議由中介提供,並交了8000元定金及1500元中介費,我還想問一下,我們在中介簽署的這份合同是不是屬於居間合同,或者說是定金合同?
謝謝
尊敬的網民:
你好,就您所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理論上講你是可以要回中介費用以及交給對方的定金,交給對方的錢是定金,但是合同不是定金合同。對方原因導致房子沒有辦法過戶,屬於對方違約,定金如果有約定的話豔照約定退還,沒有約定的話,應該是按照法律規定雙倍返還給你的。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程芳律師
2012年7月17日